给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为深入持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违规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治理重点:
(一)违规招生入学
1.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
2.民办学校没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的。
3.民办学校招生未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或超出审批范围招生的,未与公办学校同步且提前招生的。
4.公办和民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5.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二)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
6.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
7.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8.各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小学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9.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10.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各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治理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约一年,治理范围为义务教育学段。上半年(4月初至7月底)围绕1至5条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入学行为,下半年(8月中旬至12月中旬)围绕6至10条重点治理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行为。
学校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可向学校校长室举报。举报电话68586701 常州市新北区飞龙中学
二○一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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