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建文明城市---飞龙中学《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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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作者:盛飞
常州作为一座文明古城,具有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现代化建设水平在江苏,乃至全国都位居前列。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体现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统一的高标准要求,常州的每一位市民都是这座城市的代言人,市民的素养也是城市的素养。2020年5月1日起,常州市《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6月1日飞龙中学召开《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会议,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条例。
《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文明行为倡导、不文明行为治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新阶段,对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张校长提出,学校是未来公民的摇篮,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楷模,要深入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做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宣传、人人践行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摄影、撰稿:盛飞 审核:陆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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